汽车行业简评:《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印发‚购车设施回收三重支持

2019.01.18 14:09

事件:

《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印发

《政策》的支持内容包含车辆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三部分。

车辆购置补贴部分,2018年补贴过渡期内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按照2017年0.7倍标准补贴,货车和专用车按照0.4倍补贴;过渡期后纯电动车型按照国补标准0.5倍补贴,燃料电池车型按照国补标准1倍补贴。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部分,单个运营商建设充电桩总功率8000kW后可以提出申请。单个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kW补贴,大功率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kW补贴,小功率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kW补贴。

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部分,要求在深圳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建立回收渠道负责回收废旧电池,并以20元/kWh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已按要求计提资金的企业,按经审计确定金额的50%给予补贴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简评

整车“地补”符合预期,设施、回收“地补”身体力行

整车“地补”按照最高标准补贴符合预期。我们认为,深圳未来大概率仍将按照国家允许的最高额度进行地补,支持产业发展。

基础设施“地补”额度较多,对切实解决充电桩相关问题较有帮助。简单估算,一个120kW的直流充电桩可获得补贴7.2万元,60kWh的直流充电桩可获得补贴3.6万元;40kW的交流充电桩可获得补贴1.2万元。以60kWh充电桩售价6万元计算,补贴可达售价60%。基础设施补贴有利于提高充电桩建设积极性,降低车桩比,增加新能源汽车使用便捷性。

动力电池回收“地补”探索性质较强,但是积极作用明显。动力电池回收的计提基金额度不大,占电池成本2%左右;回收过程予以50%补贴,有助于大幅降低相应成本,改善企业盈利状况,增强积极性,具有示范意义。

投资建议

建议关注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上汽集团、比亚迪等。

风险提示

整车销量不及预期风险,政策风险,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风险,基础设施建设不及预期风险,动力电池回收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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