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简报: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点评-降电价第二批方案出炉‚水电、核电增值税红利释放

2019.05.16 14:34

事件:2019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下文简称“本次通知”),明确了第二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主要措施。

政策背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为实现“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2019年3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一批方案(发改价格〔2019〕559号),要求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本次通知为201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降电价第二批方案。

量化明确降价措施及进度:国家发改委4月新闻发布会即提出,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的主要措施包括运用降低增值税税率和电价中附加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政策空间,加强电网企业成本监管,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等。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本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降低力度,如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50%(对应各地区降低幅度0-4.2厘/千瓦时)、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等。此外,本次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具体方案于5月底前发文,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水电、核电企业增值税红利释放下游,火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概率较低: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电、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并未留存增值税税率降低的红利,非市场化交易电量部分的含税上网电价相应下调,不含税上网电价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并未涉及火电上网电价的调整。考虑到煤价高位运行下火电盈利承压、以及市场化交易规模扩张,我们维持火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概率较低的判断。

投资建议:综合估值、业绩增速和近一个季度的相对涨幅来看,电力板块具备了行业轮动所需要的“洼地”特征,建议在电力板块中积极寻找具有基本面支撑且具备改革、重组预期的二、三线标的进行配置,并积极布局行业板块轮动带来的一线标的补涨机会。推荐长源电力、京能电力,建议关注具备改革潜力的相关个股。

风险分析:上网电价超预期下行,动力煤价格超预期上涨,电力需求超预期下滑,水电来水不及预期,电力行业改革进度低于预期的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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