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点评:资管回归本源‚对券商营收负面影响较小
2017.11.21 08:09
事件: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点评:
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有以下九点:
1. 打破刚性兑付,发展净值管理;
2. 对合格投资者的定义与证监会对专业投资者的定义较为一致;
3. 第三方独立托管,留有缓冲期减少负面影响;
4. 规范资金池, 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
5. 统一负债要求,明确负债杠杆和分级杠杆要求;
6. 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
7. 强化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
8. 首次规范智能投顾业务;
9. 整顿非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
指导意见对券商营收负面影响较小,推动券商资管向主动管理转型
指导意见对券商资管业务有以下三点影响:
1. 通道业务规模逐步收缩,行业资管规模增速下降
截至今年三季度,券商定向资管业务规模为14.7万亿,按照通道业务规模占定向规模的75%-80%来看,通道业务规模约在11万亿元。通道费率约为万四,通道业务收入约为44亿元。中性假设下我们认为2017年全年资管业务净收入为339亿元,则通道业务收入全年约为51亿元(假设新规颁布之日后通道业务规模增量为0,则四季度通道业务收入约为7亿元),占全年资管业务收入的15%。中性假设下,我们认为2017年券商全行业营收为3320亿元,通道业务收入占全行业营收的1.5%。此次新规对券商营收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由于通道业务规模数额较大,禁止通道业务将缩小券商受托管理资产规模的增速。但由于主动管理约为1%的管理费率要远高于通道业务万四的费率,因
此大力发展主动管理,完全能够弥补通道业务消失给券商营收带来的负面影响。
2. 准备金计提加速券商资管去通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根据券商分类评级结果执行风险准备金计算,连续三年A类券商通道业务所需计提的风险资本准备比例从0.2%提高到0.63%,A类券商从0.3%提高到0.72%,B类券商从0.4%提高到0.81%。此次指导意见明确从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3. 资金池业务受限,但由于行业已经开展资金池整治,有所预期。 今年5月,监管层就已经叫停了券商的资金池业务,各券商开展自查,因此行业已经对资金池业务受限有所预期,对业务冲击较小。
资管行业迎来新局面,与此同时券商的市场经营环境逐渐好转,我们依旧看 好四季度券商业绩的持续改善。从当前已经形成的龙头白马的投资风格来看,建议关注当前估值低、业绩好的大型券商,建议关注华泰证券(601688.SH)。今年券商自营等投资收益成为拉开收入档次的业务内容,建议关注业绩弹性大,自营等投资收益高的上市券商,建议关注东方证券(600958.SH)。此外推荐关注事件驱动型的中小券商,比如国元证券(000728.SZ)以及兴业证券(601377.SH)。
风险提示:市场低迷导致券商业绩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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