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军工行业点评报告:纲领性文件出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速推进

2017.12.06 11:16

事件: 12 月 4 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军民融合有望逐渐走向深度发展阶段。 自 2016 年 3 月《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军民融合不断向深推进, 相关政策也处于不断细化和落实当中。 今年 1 月,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立, 6月和 9 月先后两次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全体会议,凸显出军民融合重要的战略地位。 8 月发布《“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本次《 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

《意见》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本次《 意见》是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立之后发布的首个重要文件,也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是军民融合政策层面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对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文件主要从七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包括( 1) 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 2)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3)促进军民技术相互支撑、有效转化;( 4)支撑重点领域建设;( 5)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6)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 7)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强调发挥市场在军民融合发展中的作用。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其中提到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 除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 积极稳妥推动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建立军工独立董事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此外,要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改进完善军品价格和税收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更多有优势、有意愿的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 我们认为加强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军民融合真正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带动技术和产业发展。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本次《意见》 出台是军民融合政策层面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对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军民融合有望在政策指导下加速实施落地,军转民和民参军企业有望进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我们建议关注军工集团所不能覆盖的高精尖领域,从信息化、新材料、转型军工方向,筛选具备底层突破性技术、订单有增量、具有成长性的优质标的。持续推荐东土科技(军工信息化)、楚江新材(军工新材料)、鹏起科技(转型军工)、神剑股份(转型军工)、泰豪科技(转型军工)。

风险提示事件: 军民融合相关政策落实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军工板块估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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