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高压下的钢铁专题七:环保体系与标准国别比较-标准提升后持平欧美日‚排污许可增强执法能力‚不达标产能将停产或退出
2017.12.30 15:50
一、 欧、美、日环保管理与标准体系: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化于强制性法律,重视技术导向和地方政府责任欧盟:从环保管理体系上看, 欧洲部长理事会制定洲际环保指令,由成员国将欧盟环境政策法律指令转换为本国法律; 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看, 工业排放指令 IED 2010/75/EU 是目前欧盟最新的核心污染物排放指令,成员国如德国将 IED 中环保标准转化到德国《 联邦排放控制法案》(BlmSchG) 中;美国: 从环保管理体系上看,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 则是美国核心环保管理执行机构, EPA 通过与各州建立项目实施计划(SIP)进行环境管理,并通过区域办公室监督各州项目实施; 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看, EPA将大气污染源分为现有源和新建源,其中现有源颗粒物、 SO2、 NOX等常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由 SIP 制定;日本: 从环境管理体系上看, 环保省具有相比其他更大财政资源调配权和行政约束权, 而日本都道府县市町村均设置公害防治机构; 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看, 日本《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烟气规定了一般排放限值和特别排放限值(SO2和烟尘)、追加排放限值(烟尘、有害大气污染物)和总量控制(SO2 和 NOx), 浓度控制、 K值控制,总量控制是日本对于固定污染源排放限值的三大控制方法;日本各地方排放标准普遍严于国家排放标准。
二、 欧、美、日钢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基准由国家法律规定,成员国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标准更严欧盟: 钢铁烧结球团工序可归为大型燃烧装置排放标准。 IED 2010/75/EU 指令规定大型燃烧装置中金属生产与加工业的 SO2、 NOx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别为 400、 200 和 30 mg/m3; 德国《 联邦排放控制法案》 规定 SO2、 NOx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别为 350、 100 和 10mg/m3,相比欧盟 IED 指令更为严格;美国: 常规污染物由各州 SIP 制定排放基准,对辖区内企业污染源制定排放上限,排放限值远低于州排放基准; 印第安纳州粗钢产能位居美国各州第一位, 占美国粗钢产能的 33.59%, 印第安纳州金属熔化、铸造以及矿物提炼等点污染源的颗粒物排放基准为 68.70~160.30mg/m3,区域内企业 SO2 排放基准可低至 90.72mg/m3;日本: 钢铁烧结球团工序可归于烧结炉或焙烧炉。日本对烧结炉焙烧炉 SO2 实施一般排放限值和特别排放限值, NOx排放限值以 NO 计约合 294.64 mg/m3,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为 50~100 mg/m3;地方政府如东京都区分烧结炉焙烧炉所在地区和投产时间对 SO2实施更为严格的排放限值, NOx和颗粒物排放限值与国家标准一致。
三、 我国烧结球团排放标准已达到甚至超过欧美日相关标准,未来将落实于排污许可证中,补全环保执法短板仅考虑烧结球团,若排放标准得以修改,我国颗粒物、 SO2和 NOX排放标准将达到欧洲、美国和日本相关标准; 欧洲、美国和日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化于中央和地方强制性指令或法律中,其法律效力要高于我国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未来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将规定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排污许可制度中,补齐环保执法力度短板。
四、 投资建议:钢企环保压力进一步增大,排污许可证将补全环保执法短板,不达标钢企或面临产能退出综合而言,我们认为在建设“美丽中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大背景下, 随着排污许可证刚性落地、钢铁行业环保标准持续提升,环保不达标钢企面临更大的环保压力,或出现产能退出情形,钢铁行业集中度将提升,看好钢铁行业投资机会;同时,在环保压力下,钢铁企业环保设备投资和环保运行成本或将持续加大,看好工业环保行业投资机会。落实到投资标的上,建议关注优质长材龙头:方大特钢、韶钢松山、三钢闽光和优质板材龙头宝钢股份、新钢股份、马钢股份、南钢股份。
五、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大幅波动; 环保税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力度低于预期;粗钢产能大幅增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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