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上海促进民办教育政策文件点评-上海细则落地‚引领民办教育航向

2018.01.02 11:30

上海发布促进民办教育配套文件,引领各地政策制定风向标

12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发布,两份文件贯彻分类管理原则,在现存学校过渡期、举办人补偿奖励、民办学校市场化自主定价、政府扶持优惠举措等方面做出详细安排。考虑到2017年已有11个省级政府单位发布新《民促法》落实配套文件,上海作为扮演民办教育改革先锋,此次率先出台一线城市首个《民促法》配套细则,有望为其他省市制定《民促法》落实政策提供可行的路径借鉴。

看点一:明确过渡期安排,引导举办者自主选择学校分类

为确保现有学校实现平稳过渡,上海政府制定了最明细的过渡期安排,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订章程等工作。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高校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其他学校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过渡手续。考虑到分类登记仍有一定缓冲期,各类民办学校举办者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我们判断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高等院校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学校,而小初高一体化学校面临拆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登记的选择。

看点二:补偿奖励最为充分,率先明确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细则

目前上海、浙江等五等省市分别提出了现存的民办学校终止办学时,给予举办者相应的补偿与奖励方案。从具体执行方案来看,上海市政策对举办者利益保障最为充分。此外,《实施意见》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试点市场化收费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购买服务制度和基金制度六大方面做出政策安排。相比其他省市,上海率先明确了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的执行方向,我们认为这种扶持方式相比税收、土地、财政支持等形式更加灵活,有利于借助市场化资源配置扶持优质企业发展。

看点三:各省市放开营利性学校自主定价,义务教育仍受限

实行按照市场优质优价、自主定价的原则是大势所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要求。目前各省市已基本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市场化定价,辽宁、安徽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上海、甘肃试点非营利性学校收费市场调节,浙江也明确非营利性幼儿园和民办高校收费由市场调节。市场化定价一方面能够充分激发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活力,另一方面具有品质和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更容易在优胜劣汰中胜出。

民办教育政策利好加速释放,职教板块有望率先受益

我们认为相比于重资产模式的民办高等院校、不得具有营利性质的义务教育、监管持续趋严的幼教,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凭借轻资产标准化扩张、稳定成熟的盈利模式、市场化管理机制,在政策变革的大环境中转型更加灵活,有望率先受益。长期看好开元股份(进军职教市场打造会计培训龙头,内生增长动力强劲)、东方时尚(优质国内驾校龙头,异地扩张提升市占率)。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达预期风险,社会环境变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

 

0 0 0

东方智慧,投资美学!

我要投稿

申明:本文为作者投稿或转载,在概念股网 http://www.gainiangu.com/ 上发表,为其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决策请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

相关概念股资讯

< more >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0-9
暂无相关概念股
暂无相关概念股
g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