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点评04:《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风物长宜放眼量:电改下的分布式发电值得期待
2018.03.23 13:03
事件: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征求《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创新分布式发电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这是 2013 年发改委制定《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以来的首次修订。
分布式发电已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 2013 版《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而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的制定的依据是更加具体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我们认为分布式发电已经成为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
分布式发电的定义更加注重消纳,内容更丰富,规模要求细化。 相较于 2013版《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中将分布式发电定义为“ 分布式发电指接入配电网运行、发电量就近消纳的中小型发电设施,以及有电力输出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同时适用的对象也多了一项“ 分布式储能设施、以及新能源微电网、终端一体化集成功能系统、区域能源网络(能源互联网)等能源综合利用系统”。更为重要的是, 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对于分布式发电的规模进行了界定:“ 分布式发电接网电压等级在 35 千伏及以下的,装机容量不超过 2 万千瓦(有自身电力消费的,扣除当年用电最大负荷后,不超过 2 万千瓦);接网电压等级在 110 千伏(或66 千伏,以下同)的,装机容量不超过 5 万千瓦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我们认为关于分布式定义的细化,有利于分布式发电的规范发展,同时消纳的注重也保证了分布式发电的经济性。
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 明确提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 相较于 2013 版《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部分,明确了直接交易、代售电、全额上网三种模式。与此同时, 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 也增加了“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相关陈述。我们认为, 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对目前正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以及有望即将推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都进行了涉及,有利于解决行业面临的分布式发电收益受限、新能源补贴拖欠等痛点。
项目建设管理平稳过渡, 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前景可期。 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在项目建设管理上平稳过渡:(1)发展规划制定方面,制定规划的主体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沉到地级市或(县)市级,同时电网企业配套制定接入规划,规划更加细致,并且规避了可能存在的并网问题;(2)在核准备案方面,新增了“ 鼓励同一个开发主体投资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作为整体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提到“核准或备案”, 说明分布式发电项目并不是全部需要指标或者配额。由于《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4 年)没有超出《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2013 年)的框架,因此我们预计分布式光伏的指标管控可能也会相对平稳,而分散式风电也有望出现“备案不占指标”的情况,值得期待。
投资建议: 当分布式发电成为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之后, 分布式发电的管理更加规范、政策更加平稳,同时叠加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电改背景下的分布式发电值得期待。而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作为分布式发电的重要内容,发展前景广阔,我们继续看好风电和光伏行业,重点推荐各细分环节的龙头标的: (1)风电: 金风科技、 天顺风能;(2)光伏: 通威股份、隆基股份, 关注正泰电器、阳光电源。
风险提示: 新能源政策和装机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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