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与环保:发改委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政策点评:储气设施势在必行‚年内开工应对"气荒"
2018.05.03 09:51
事件: 2017 年 4 月 27 日,发改委就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并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 2020 年,供气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分别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 10%和 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 3 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政策的变化:城燃企业责任加大。 我们对比了十二五以来天然气政策,“供气企业要达到年销售量 10%,地方政府要满足 3 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标准,自 2014 年《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就已提出。实际执行中,“ 3 天日均消费量”储气责任普遍转嫁到城燃企业。此次明确指出,各方的储气指标不得重复计算,因此后续的市场空间预期增量为“城镇燃气企业年合同销售量 5%的储气能力”。
怎么建:地下储气库和沿海 LNG 接收站储气为主。 目前,我国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为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的 3%, LNG 接收站罐容占全国消费量的 2.2%。据发改委透露,供气企业、地方政府和城燃企业储气指标如果要全部达标,合计需要形成的储蓄能力要达到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的16%左右。按 2017 年消费量 2373 亿方计算,则 2020 年前新增的储气能力为 256 亿方,其中地下储气库 148 亿方(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LNG 接收站储气 108 亿方。地下储气库方面,合适的地质条件有限,现已规划京津冀、西北、西南、东北、长三角、中西部、中南、珠三角等八大储气基地。 LNG 接收站储气方面,则以优先扩大已建 LNG 接收站储转能力为主。根据 0.5 万元/万 m3 的投资,则 LNG 接收站储气投资为 50.4亿。根据 5 万元/万 m3 的投资,地下储气库投资为 740 亿。
谁来建:市场化建设, 大型的央企和城燃企业等都是投资主体。 “意见”指出,政府要将储气设施建设纳入本级规划体系,明确储气设施发展目标、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制定年度计划。 对于供气企业,由于上游市场高度垄断,且地下储气库已有一定进度。因此压力集中于城燃企业,“ 各地在授予或者变更特许经营权时,应将履行储气责任、民生用气保障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条件,对不履责行为加强整改,直至吊销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 落实差额部分的储气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原则上以上项目 2018 年要全部开工”,硬性指标加上时间压迫,此次政策发布执行力度超出以往。
投资建议: 储气投资的主体应在地下储气库,主要压力短期集中在城燃企业。时间紧,任务重,储气设备将迎来一波密集采购。建议关注:LNG 储气设备公司: 中集安瑞科; 地下储气库建设公司: 石化油服; 具有储气能力的城燃公司: 深圳燃气。
风险分析: 储气项目推进速度低于与预期、储气项目收益率较低、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天然气进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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