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及服务行业重大事项点评: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天然气市场化再进一步
2018.05.28 14:41
事项:
发改委通知,决定自 6 月 10 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
评论:
民用气价格机制理顺。此次价格机制的调整核心在于取消上限价格管理机制,改为以非居民用气门站价为基础,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门站价格,上浮机制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开始实行。 价格机制的调整使民用气长期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状况得以改善,价格能够更好地反应供需情况,提高供需双方资源配置的效率。
需求端:调价软着陆+ 精准补贴对煤改气积极性和消费影响有限。 此次并轨后,各地方需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定价,使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幅度小于门站价格调整幅度。目前民用气门站价约为 1.4元/ 方,较非居民门站价均价的价差约为 0.35 元/方。若直接大幅上调至均价水平,假设需要用天然气取暖的家庭每户每年天然气使用量为 1100 方,则每月平均燃气费支出最多将增加约 32 元。但考虑到调价所增加的费用有望在产业链各环节有所分摊、地方调价幅度较小等,终端用户承受的涨价负担有限。同时,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将获得来自地方政府的精准补贴,因此整体来看,此次并轨在终端价格提升方面较为平缓且有序,对消费端的积极性影响相对有限。
供给端:进一步刺激上游企业积极性,改善供应结构。价格机制理顺后上游企业在民用气售价能更好地与成本挂钩,极大激发了上游企业的积极性,有助于在天然气进口依赖度上升、国内产量增速不及预期的背景下提升国内供给端的增长,优化供给结构。
下游城燃并非唯一买单者,季节性价差机制稳定收益。 此次调价并非产业链某个环节全盘承担价格的上涨,供气端、售气端、居民和政府都将对价格上涨有所分担。虽然短期来看,城燃企业在居民用气的成本端将有所上升,但由于季节性价差机制的推行,城燃企业在消费淡旺季对上游和下游的议价能力分别有所增强,从而平滑成本的上涨。另外,对于拥有自有气源的下游企业来说, 此次价格机制的理顺能够直接提升民用气的盈利能力,同时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有助于扩大业务范围和体量。
市场化再进一步,利好长期发展。 价格机制调整最重要的意义是通过市场化机制让市场的供需两端资源配置更为高效,在供需两旺的局面下改善能源结构。而此次通过产业链各环节对民用气价格调整的分摊使门站价并轨,在平滑收益和成本的同时有效推动市场化,进一步利好行业长期发展。
今年以来天然气基本面持续优化,保持供销两旺。供给方面,2018 年 1- 4 月天然气累计产量 526 亿方,同比+4.0%,高基数下仍保持增长,但距 2020 年规划目标 2070 亿方对应增速仍有较大差距;而 1-4 月天然气累计进口量 2472万吨,同比+36.4%;一季度进口依赖度进一步提升至 43.3%。同时,中美贸易磋商协定将增加从美国的能源进口,预计未来天然气进口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需求方面, 一季度表观消费量 712 亿方,同比+9.8%,其中城市燃气+23%、工业燃气+2%、发电+12%、化工-15%增长结构和增速基本符合预期。从长期来看,未来几年全球供应仍将保持过剩状态,而中国需求量的增长对国际整体价格的影响有限,而目前内高外低的价格现状也将随着天然气价格机制的理顺和市场化推进而进一步改善。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民用与工业燃气设备龙头迪森股份;建议关注布局 LNG接收站的下游城燃区域龙头深圳燃气、百川能源; 建议关注受益于燃气量价齐升的上游煤层气龙头蓝焰控股。
风险提示:补贴政策及煤改气推进不及预期,天然气消费量增长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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