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点评报告:从三个角度探讨发改委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2018.07.03 12:40
今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我们从三个角度对这一重要文件对未来环保市场将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讨。对居民而言,未来水费、垃圾处理费等环保费用支出的增加将是必然趋势;对政府而言,居民付费的增加将有效减小政府在环保运营类项目中支付补贴的比例,将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对参与治污的环保企业而言,收费增加并不会直接进入企业收入,更高的收费需对应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方能实现收入的提升。未来的环保标准要求必将更高更严,环保效果导向将越来越明显,利好拥有更好处理效果、能达到更高处理标准的企业整合市场,提升市占率,例如碧水源。
事件:
2018年7月2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意见指出,面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不断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全社会节约、加快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进而激发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总体目标: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支持提高污水处理标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
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
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狠抓政策落地:强化政策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兜住民生底线;注重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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