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点评:明确药师责任及处方通用名‚处方外流更进一步

2018.07.14 11:38

事件:

近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规定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处方必须经药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明确处方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药监局批准公布的药品通用名、新药专利药名和复方制剂名称。该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点评:

明确药师责任,提升药师审方价值和地位。《规范》在国内首度提出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药师审核处方的责任,有望改变以往医生对患者处方“一锤定音”的现象。而责任的明确也有望逐步改变以往药师在药事服务中不受重视的情况,进而改善药师的职业路径,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药师队伍。

明确处方仿制药必须使用通用名,有助打破以药养医怪圈,加速处方外流。处方仿制药必须使用通用名将加速过期专利药和仿制药去品牌化,尤其在一致性评价大范围推开之后,叠加医保支付标准将以通用名作为支付准则的规定,医疗机构也将放弃大处方行为,医生对仿制药厂家的选择权也趋于减弱,以上均有助于加速处方外流。

药店执业药师调剂处方的责任暂未明确,政策走向有待观察。《规范》仅就医疗机构内的临床药师进行调剂处方的规定,并要求临床处方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对于药店的执业药师的责任仍未明确,我们认为在医药分开的大趋势下,药店执业药师的处方审核政策有逐步完善的可能,但未来政策走向仍有待观察。

投资建议:

《规范》明确药师责任及处方通用名,处方外流更进一步。药师价值的提升有助于壮大药师人才团队,也为国家未来推行处方外流打好专业服务基础。处方通用名将在一致性评价和医保支付标准的合力下加速医药分开,进而推动处方外流,扩大零售药店市场规模,有利于药店龙头,继续推荐益丰药房、大参林、一心堂、老百姓和国药一致。

风险分析:

政策落地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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