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动态报告:保险专项产品新规点评-专项产品推出渐近‚有助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2018.10.27 10:23

事项:

10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

评论:

《通知》明确了产品管理人条件、产品投资范围、退出安排、风险管控等

具体而言:(1)设立了产品管理人条件,要求产品管理人应具有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资格;(2)明确了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等;(3)明确产品推出安排与方式,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4)制定了专项产品风险管控措施,专项产品应当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确保每只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5)明确该产品不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投资比例,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监管。

发挥险资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

保险资金具备长期性、规模较大等特点,在化解流动性风险上具备优势。具体而言:(1)通过专项产品形式,保险资金可以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2)有利于有效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有前景、有市场、技术有优势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稳定市场预期;(3)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做实体经济的长期资金提供者,从而更好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

政策出台效率高,表明监管层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的决心

近期,监管层密集发声,以市场化方式缓解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各市场参与方,包括各地政府、央行、证券会、银保监会等,正积极推出相关政策。继10月14日,银保监会资金运营部主任任春生表示,鼓励保险机构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更积极地参与解决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10月25日相关政策出台,可见政策出台效率之高,表明监管层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的决心。此外,中国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已开始筹备相关产品,预计产品推出在即。

风险逐步化解,券商股具备较大估值修复空间

当前证券板块PB估值为1.27倍,处于历史最低位,多家券商破净,已充分反映了股票质押业务爆仓对券商净资产侵蚀的担忧,随着监管层采用市场化手段缓解股票质押业务风险,股票质押业务风险有望得到缓解,板块具备较大的估值修复空间。推荐: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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