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金融行业简评:资金信托新规呼之欲出‚关注信托基本面改善进程
2019.03.01 15:51
事件:
据证券时报报道,由银保监会信托部制定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已经结束对各省级银监局的征求意见阶段,《办法》要点内容引起广泛关注。
简评
资金信托新规将与时俱进,对接资管新规各项原则。当前资金信托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7年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2008年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距今已有十余年时间未修订,对当前现状的兼容性不足。为此,2019年信托监管工作会议明确表示,将积极推动修订《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和出台《信托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并积极推动《信托法》修改等内容,对接资管新规各项原则。
公募信托产品门槛与银行理财一致,利于公平竞技。目前信托公司主要面向机构和高净值客户开展私募业务,投资门槛不低于100万元;而新规允许信托公司向不特定公众发行公募信托产品,认购起点低至1万元,与银行理财一致。长期来看,公募信托将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产品同台竞技,共同竞逐大众客户市场,获取增量收入来源;但短期来看,公募信托在大众客户储备、净值化管理系统、标准化产品投研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方能更好地享受到本轮政策红利。
预计公募信托产品将以投向标准化资产为主。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的规模占比仅为13%(其中股、基、债分别为4%、1%和8%),投向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基础产业和房地产等非标准化资产的规模占比分别为29%、16%、15%和13%。我们预计公募信托将有别于私募信托,投资范围将以标准化资产为主:一是为了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避免将低风险偏好的大众客户与高风险的非标准化产品进行错配;二是为了统一监管的原则,减少公募信托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之间的政策套利机会。
新规设置面签和冷静期要求,为打破刚性兑付创造前提。根据新规,首次认购私募信托产品必须面签,且设置24个小时冷静期,这与银行理财的要求一致,且在信托实操中已普遍实行。参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应当采用当面或网上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金融机构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全部投资款项。总体来看,面签和冷静期的设置将促使投资者风险自担,为打破刚性兑付创造前提条件。
固收类产品允许卖出回购运用信托资产,提供有效加杠杆手段。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是因为信托公司普遍存在刚性兑付现象,正回购的开展将加大信托公司自身背负的风险。但2018年以来,信托业基本面正发生重大变化:一是《资管新规》明确打破刚性兑付的要求,未来正回购的相关风险将主要由投资者承担;二是《资管新规》要求开放式公募产品的杠杆率不得超过140%,封闭式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杠杆率不得超过200%,该原则已被银行理财和公募基金所采纳,此时若继续限制信托产品开展正回购,信托产品将缺乏有效的加杠杆手段,在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的竞争中面临不利监管环境。因此,放开信托业开展正回购恰逢其时。
新规限制业绩提取频率和比例,或对部分信托产生影响。根据新规,业绩报酬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六个月一次,且不得超过基准收益的60%,预计对部分以业绩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信托公司产生影响。
建议持续关注信托板块基本面改善进程。2019年以来,国内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持续疏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望上行,推动信托资产余额回升;信托业政策监管政策循序渐进,引导行业打破刚性兑付、开拓公募市场,从而逐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利于长期报酬率的提升,建议投资者持续关注信托板块基本面改善进程。在公募化转型的趋势下,集合类信托规模占比较高、个人用户充足的信托公司先发优势明显,建议首要关注陕国投A和爱建集团。
风险提示:信托行业公募化转型不达预期;货币政策边际宽松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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