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政策点评:优先推进平价项目‚配套政策提上日程

2019.04.11 15:50

事件概述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 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落款日 2019 年 4 月 8 日),提出2019 年“平价先行、竞配后置”的风、光项目部署顺序,重申“保障平价消纳”、“鼓励自愿平价” 的工作方针,并明确了一系列平价配套措施的落实主体和完成时限, 有望对风电、光伏平价进程起到较强推动作用。

投资要点

平价项目先行,补贴项目后置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 2019 年将先行确定一批年内可开工的风、光平价项目,在论证和确定 2019 年度第一批平价名单之前,各地区暂不组织需要国家补贴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竞配政策将另行发布;要求有关省(区、市)发改委于 4 月 25 日前报送第一批平价项目名单,不具备建设平价项目的省(区、市)于 5 月 31 日前上报补贴项目竞配方案。 我们认为,优先落实平价项目旨在充分激发光伏市场的平价潜力,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平价项目对有补贴项目造成竞价压力;鉴于当前我国风电、光伏仍未达到完全平价,有补贴项目大概率仍将继续执行,相关政策预计将有一定延后,但应不晚于 5 月 31 日发布,相关项目仍有望于 2019 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重申平价优惠政策,鼓励自愿平价

《征求意见稿》重申平价项目将获不少于 20 年保价保量收购;同时鼓励2018 及以前年度核准的项目自愿平价,承诺自愿平价项目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 我们认为, 鉴于 2018 年风电、光伏分别仍存在 7%和 3%的弃电率,西北地区弃电率相对更高,同时存在上网售电“保量不保价”的情况, 上述针对性优惠政策有望使平价项目获得比较优势,利于促进平价项目的积极申报。

明确平价配套措施落实时限,力度或不逊于原补贴强度

《征求意见稿》 在年初政策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出了多项平价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主体和完成时限, 包括: 平价项目签订长期购销合同、优先发电权交易、绿证机制、减免输电费用及交叉补贴、 全额保价收购平价项目电力等办法,均要求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由确定主体完成相关落实工作; 同时明令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公司等持续推进降低非技术成本、电网承担接网工程投资等办法的研究工作。 我们认为, 上述限时落地的平价配套措施如执行情况符合预期,将为风电、光伏项目特别是平价项目带来收益增加, 其力度或不逊于原补贴强度,且长期具有可持续性,利于风、光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投资建议

建议继续关注产业链优质标的: 隆基股份、通威股份、 晶盛机电、 中环股份、 东方日升、阳光电源、 金风科技等。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时间及执行效果或不达预期; 风、光产业链价格下降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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